黄建华,女,生于1954年3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四川达州市人,副主任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5117199111970053。
本人于1972年元月至1974年11月在四川省达县亭子镇群力村插队落户,任大队团支部委员,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11月至1976年8月就读四川省达县师范学校,任该校团支部委员。
1976年8月至1979年8月在四川省达县景市中心校,任初中语文教师;1979年9月至1985年3月四川省达县亭子镇初级中学,任初中语文教师。
1985年4月至1986年11月在达县教育局工作;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在四川省达县司法局工作,任该局党支部委员兼第二支部副书记(其间1986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该所政治协理员兼副主任,2000年11月至2007年12月在四川金鉴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该所主任,2002年7月至2009年7月任达州市律师协会理事);2008年1月至今在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在二十多年来的律师工作中,由于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曾多次被市、县两级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市政府授予2004—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县委授予“维权先进个人”和“十佳维权先进个人”及“律师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市、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及“先进个人”。
二十多年来,担任了各类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200余家。同时,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和民事、行政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代理1700余件,上法制课800多个课时。总之,由于工作认真、负责,急为当事人所急,想为当事人所想。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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