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太,男,生于1956年10月25日,汉族,1978年毕业于达县《五、七》农校,1983年自修《北京语言文学自修大学》,现就读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1994年至1998年在原达川地区法律事务中心从事法律服务。1999年至2002年在达州正大法律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2003年至2006年在达州市援助中心从事法律服务。现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执业。本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代理各类民事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近千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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